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主要课程的成绩在良好以上,并且函授生于2016年1月或7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自考生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在我校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设计)的写作、答辩、评审,且成绩在良好以上。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组织请参照《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信院教发〔2015〕35号文件)http://210.43.26.146/Show.asp?newsid=2191&lei0=1&lei1=2; 4.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 二、日程安排 1.申请时间: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报名并领取《信阳师范学院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办公地点:信阳师范学院东一楼(学术交流中心)东门四楼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咨询电话:6393756; 2.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到专业所在学院); 3.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①6000字以上的学位论文纸质及电子档一份; ②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上检测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即查重报告纸质版及电子档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④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自考生毕业时的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信阳师范学院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成人本科毕业生必须到专业所在学院签署是否同意授予相应类别的学士学位)二份; ⑦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一份; ⑧与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版(自考生不要求)二寸照片3张及电子数码照片; 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2016年6月上旬。 5.学位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9月1日以后 地点: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未尽事宜,请参照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信阳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