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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17家药店执业药师“不住店”被查处

 2015/6/9 15:14:18   浏览次数:

安徽阜南17家药店执业药师“不住店”被查处

    合肥讯(郑刚 记者洪敬谱)药店设置执业药师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有些药店却经常在店中看不到执业药师,这种现象在农村市场较为普遍。日前,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查处了17家药店执业药师“不住店”的违规行为。

  今年4月,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农村市场的个体药店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一位顾客正在处方药柜台上购买一种处方药,给顾客拿药的是一位年轻女孩。该局执法人员留意了一下,柜台内拿药的女孩身上没有悬挂“执业药师”的胸牌。执法人员上前,请她出示“执业药师”证件,女孩一脸茫然地说:“我是刚来的店员,有事找我们老板。”站在旁边的店主说:“我们有药师,他刚出去办事了,一会就回来。”执法人员问:“药师外出的告示牌呢?”店主说:“没有写。”执法人员向店主宣传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告诉他,法律规定,开办药店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当执业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药店设置的执业药师是负责处方药的审核,解答购药人员的用药疑问,指导合理用药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脱岗就失去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该局执法人员说。执法人员对该店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药店驻店的执业药师必须驻店,如外出必须挂牌告知,并停售处方药。

  5天后,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药店,发现店中仍与第一次来的情况一样,既没有在店中看到挂牌的驻店执业药师,也没看到外出告示牌。执法人员询问,为何不进行整改?店老板承认了错误。

  在查处这起案件的同时,该局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对该县3个乡镇4个集市的药店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结果又发现有16家药店的驻店执业药师不驻店,外出不悬挂告示牌。执法人员按照发现问题、宣传法规、责令整改、不改正立案查处的方式,对16家问题药店立案调查。

  日前,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这17家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并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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